-
【招商】税企协同构建服务新生态 赋能北京电商产业高质量发展
为优化招商引资环境、推动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北京税务部门与电商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持续深化。通过搭建税企对接平台,精准解决企业涉税难题,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优化服务举措,助力电商企业减负增效,为区域经济增长注入新动能。 一、搭建常态化沟通平台,破解电商发展涉税痛点 2017年4月,在全国税收宣传月期间,北京开发区、大兴区税务部门联合组织召开电子商务企业座谈会,聚焦“税企协同”主题,邀请税务系统相关部门负责人、高校专家及区域内重点电商企业代表共商发展。会上,企业围绕税收征管中的实际问题展开交流,如购销合同印花税合并申报流程、电子发票管理规范等具体诉求,税务部门针对问题逐一解读政策、提供解决方案。此类定向沟通机制,不仅打通了税企信息传递渠道,更让税务服务精准对接企业需求,成为破解电商行业涉税痛点的重要路径。 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激发企业创新发展活力 近年来,国家出台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为电商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全面推进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增值税抵扣链条进一步打通,有效消除重复征税,降低企业税负。北京税务部门积极落实政策红利,通过专题培训、线上辅导等方式,帮助电商企业熟悉政策要点,确保应享尽享。政策红利的释放,不仅减轻了企业资金压力,更推动企业将更多资源投入技术研发和模式创新,加快转型升级步伐,为电商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内生动力。 三、优化税收服务举措,营造高效营商环境 为适应电商行业快节奏、高时效的发展特点,北京税务部门持续优化税收服务举措。在办税流程上,推广“非接触式”办税服务,实现申报、缴税、发票领用等业务线上办理,缩短企业办税时间;在服务模式上,建立电商企业专属服务团队,提供“一对一”政策咨询和办税指导,针对企业个性化需求定制解决方案;在技术支撑上,加强电子发票管理系统建设,完善数据共享机制,助力企业防范电子发票重复报销等风险。这些举措有效降低了企业办税成本,营造了稳定、公平、透明的税收营商环境。 四、强化产业协同效应,推动电商集群化发展 依托良好的税收服务和营商环境,北京电子商务产业呈现集群化发展态势。区域内已聚集多家电子商务平台类企业、服务平台类企业及电商衍生服务类企业,形成涵盖平台运营、物流配送、技术服务等全产业链的电商生态体系。税务部门通过与电商企业的常态化沟通,及时掌握产业发展动态,针对性出台支持产业链协同发展的税收服务措施,促进上下游企业联动发展。电商产业的快速增长,不仅成为区域经济新的增长点,也为北京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贡献了重要力量。 作为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离不开税收政策的支持和税务服务的保障。北京税务部门与电商企业的协同联动,既是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的具体实践,也是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的生动体现。未来,随着税企沟通机制的不断完善,税收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将持续提升,为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支撑。
2025-07-23
-
【北京招商】央行多措并举强化小微企业金融支持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招商引资支撑,2023年金融管理部门与全国工商联联合召开民营企业及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座谈会,聚焦企业融资难题,明确将通过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监管政策协同发力,激发金融机构积极性,构建商业可持续服务模式,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多政策协同发力,构建“几家抬”支持体系。金融管理部门提出,将综合运用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确保信贷资源精准流向实体经济薄弱环节。同时,配合财政部门落实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担保补贴等政策,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在监管政策方面,将实施差异化考核机制,适当提高对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容忍度,明确基层金融机构尽职免责标准,消除“不敢贷、不愿贷”的顾虑,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 二、直面企业融资痛点,精准破解服务堵点。座谈会上,多家商业银行及近30家企业代表围绕融资难点进行了深入交流。企业反映,受经济下行压力、环保政策调整及强监管、去杠杆等因素影响,小微企业在贷款规模上仍存在额度不足问题,部分企业面临审批流程较长、效率不高的情况,且传统抵押担保要求难以满足,导致融资渠道受限。民营企业则在信用债发行、股权质押融资及PPP项目融资等领域存在困难,市场融资成本相对较高。针对这些问题,金融机构表示将加快产品创新,推广基于企业经营数据的信用贷款,简化审批环节,探索灵活的抵押担保方式,提升服务小微企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凝聚多方合力,优化融资生态环境。全国工商联负责人指出,民营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金融机构在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中已采取多项措施,未来需进一步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创新服务模式,提升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便利性。同时,民营企业要坚定发展信心,主动转变发展思路,加快转型升级,提升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各级政府需以改革思维完善体制机制,从根本上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完善风险分担机制,着力优化小微企业融资环境,为企业发展提供稳定的政策预期。 四、坚持商业可持续,筑牢风险防控底线。金融管理部门强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需遵循市场规律,准确把握小微企业平均生命周期短、首次贷款难、风险溢价高等客观特征,构建“敢贷、愿贷、能贷”的长效机制。金融机构要加强对小微企业的风险识别与评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风控能力,实现对企业信用状况的精准画像。在加大支持力度的同时,需严格落实风险防控要求,合理控制不良贷款率,确保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商业可持续性,实现金融与实体经济的良性循环。
2025-07-23
-
【北京招商】北京市成品油价格上调助力能源市场稳定
为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北京市积极响应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通过成品油价格调整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为招商引资创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此次调价严格遵循市场化原则,在保障能源供应的同时,强化价格监测机制,维护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一、价格调整方案及执行标准 根据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北京市自2017年9月29日24时起同步上调汽柴油零售限价。其中汽油最高零售价每吨上调210元,柴油每吨上调195元。各标号油品升价涨幅在0.16元至0.18元区间,调整后92号汽油每升价格为6.45元,95号汽油每升6.86元,0号柴油每升6.08元。成品油批发环节实施差异化定价:对约定配送的企业执行每吨300元扣减政策,未约定配送的另计1%运杂费。 二、价格管理强化市场监督 北京市明确要求所有加油站必须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最新价格,各级监管部门将重点核查变相加价、囤积居奇等违规行为。通过建立动态监测网络,对全市近千个加油站实施全覆盖巡查,确保调价政策落实无偏差。对于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企业,将依法采取限期整改、行政处罚等措施。 三、调价背景与市场影响分析 此次调整是2017年国内成品油价格第七次上调,主要受国际原油市场波动影响。监测数据显示,调价周期内伦敦布伦特原油期货均价较前期上涨约3%,带动国内炼化成本上升。从民生角度看,以月均行驶2000公里的私家车为例,此次调价后每月燃油支出增加约20元。物流运输行业成本增幅控制在0.5%以内,未对物价指数形成显著传导压力。 四、长效机制保障能源安全 北京市持续完善成品油储备体系,现有商业库存可满足全市15天以上消费需求。通过建立政府储备与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相结合的机制,确保极端情况下油品供应不断链。价格主管部门每季度开展应急演练,重点检验价格异常波动时的快速响应能力。未来还将推动加油站智慧化改造,实现价格数据实时联网监测。 此次调价充分体现北京市统筹经济发展与民生保障的调控智慧,既反映国际能源市场变化,又守住民生用能底线。随着新能源基础设施的加速布局,北京市能源消费结构将持续优化,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强支撑。
2025-07-23
-
【北京招商】亚投行清洁能源项目落户北京 港媒聚焦蓝天保卫战新进展
香港媒体报道聚焦亚投行近期签署的首个对华投资项目,这一重大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合作将显著提升区域环境质量。该项目的落地体现了中国在绿色发展领域取得的招商引资成效,是国际资本参与生态治理的积极实践,为首都可持续发展注入新动力。 一、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首次在成员国内部实施融资项目,选择清洁能源领域进行重点投资。2024年初,该机构在公开声明中明确指出,投资方向将优先支持能有效降低碳排放的前沿项目。机构负责人近期重申,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挑战是国际社会所有成员的共同义务,包括各类多边金融机构都肩负着不可推卸的环境责任。通过在可再生能源领域进行战略布局,该机构致力于履行应尽的国际义务,为遏止地球生态系统持续恶化贡献力量。 二、此次投入运营的天然气输送管网工程具备显著环保价值。该项目位于华北地区核心地带,覆盖北京市多个行政区域,能够优化当地能源供给结构。通过替代传统燃煤,该项目投入运行后预计每个自然年度可大量削减化石能源消耗。工程投产后将形成规模化的清洁能源替代效应,直接减少大量大气污染物及温室气体排放量,对改善周边区域的大气环境具有实际促进作用。 三、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对落实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形成有效支撑。相关技术方案经过了多轮科学论证,选择的技术路线符合最严格的环保指标要求。华北平原作为治理大气污染的重点区域,近年来持续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升级。此类重大工程的实施进度受到周边地区高度关注,工程建设方表示施工过程严格执行国际环保认证体系标准,所有设备设施均达到行业领先的污染物控制水平。项目投入运行后,预期将使该区域细颗粒物年均浓度继续呈现下降趋势。 四、国际金融组织在成员国内的首次投资标志着多方合作达到新高度。从公开信息可见,该项目从立项审批到融资签约的全流程都遵循了国际高标准的环境社会评估框架。多家国际金融机构代表指出,清洁能源项目在东亚地区的成功推进具有示范意义,为后续跨国资本参与环境治理提供了可复制的操作模式。亚洲东部城市群普遍面临着改善环境质量的迫切需求,此类项目的投资回报周期符合长期资本运作特征。 五、项目所在地的绿色转型进程持续获得全球资本市场的认可。目前已有多个省份建立了环境权益交易平台,持续优化地方环保治理成效评估机制。据相关部门披露的信息,近年来该区域产业绿色化指数呈现出稳步上升态势,单位生产总值对应的温室气体排放强度持续下降。通过引进国际资本深度参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增强了区域高质量发展的市场预期和环保治理能力保障。 六、国际社会对亚洲区域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贡献给予积极评价。多边金融合作机制将持续关注清洁技术在本区域的商业化应用前景。分析指出,当前全球绿色金融工具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各类气候投融资创新产品在国际资本市场中的占比逐年增加。此项目作为跨境资本参与地方环境治理的实践案例,为全球其他面临相似环境挑战的区域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资金解决方案参考。
2025-07-23
-
【北京招商】内地香港升级贸易框架共拓互利共赢新局
香港与内地货物贸易合作迎来新突破,为香港企业在内地招商引资创造更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此次签署的协议是两地经贸规则对接的重要里程碑,旨在通过制度型开放深化区域经济融合,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核心支撑。协议实施后将显著优化两地产业链分工协作,推动要素高效流动,为香港巩固国际商贸枢纽地位注入新动能。 一、制度创新深化区域协同 该协议在特定年份年中旬于香港正式签署,作为"一国两制"框架下的特殊制度安排,其核心创新在于建立更高标准的贸易自由化体系。通过引入现代原产地规则认证机制,对含香港成分30%以上的复合加工产品给予关税优惠。同时建立电子化通关协调系统,整合大湾区海关监管流程,实现深圳湾、港珠澳大桥等口岸货物通关时间缩减40%。这些变革使香港制造企业能更灵活布局跨境生产线,例如在东莞建立零部件中心,在香港完成高附加值工序。 二、零关税体系激发产业活力 新框架下获得原产地认证的1767类香港商品进入内地市场全面免关税,涵盖精密仪器、生物制剂等高增值产品。特别针对香港特色产业设置便利条款:中药产品可通过粤港澳医疗机构联合认证进入内地医保目录;时尚设计制品采用"香港设计+大湾区制造"模式即享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后首季度,香港科学园企业向内地出口的微电子组件增长83%,大埔工业区服装品牌内地订单量提升56%。 三、服务贸易接轨国际标准 双方在协议签署当日成立经贸合作委员会,确立服务领域开放"三步走"策略:第一阶段实现港澳专业资格在深圳前海、珠海横琴的自动互认;第二阶段推动香港法律、建筑服务进驻内地自贸试验区;第三阶段建立大湾区统一服务标准体系。当前已有47家香港会计事务所、29家工程顾问公司获准在广东省内直接执业。该委员会同步设立"一带一路"专责小组,重点推进香港仲裁服务与内地企业海外权益保护机制衔接。 四、供应链优化提升枢纽功能 通过大湾区物流信息共享平台,香港国际机场与广州白云机场实现货运舱位联动调配,转运货物清关手续压缩至2小时内。新规允许经香港转口的东盟电子产品使用"一站式原产地声明",使经港中转的越南半导体组件运输周期缩减至72小时。这带动葵涌货柜码头新增3条远洋航线,货量较政策实施前增长17%。香港生产力促进局数据显示,配套建立的供应链融资平台已为83家跨境贸易企业提供风险担保服务。 五、长效机制助力湾区融合 该协议实质是落实国家"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举措,其创新之处在于建立动态升级机制:每年由两地商务部门组成专家组评估规则实施效果,参考CPTPP等国际高标准经贸协定进行条款更新。目前正在制定食品检验互认、环保标准统一等26项后续衔接方案。深圳河套科技园区已试点"香港监造+内地检测"的医疗器械联合认证模式,未来将扩展至人工智能、新能源等创新领域,构筑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开放新高地。 这套创新性制度安排凸显中央政府支持香港转型全球高端服务中心的决心。通过规则衔接、机制创新,既巩固香港国际贸易枢纽地位,又为内地深化改革提供实践样本,形成粤港澳大湾区参与国际竞争的核心优势。两地正以此为基础探索数据跨境流动、绿色标准互认等新合作维度,为区域高质量发展开辟更广阔空间。
2025-07-23
-
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减税新政助力招商引资成效显著
为积极响应国家创新驱动战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以促进招商引资,三部门联合出台专项政策,自2018年起实施委托境外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旨在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并深化国际合作。此措施显著提升了企业国际化研发能力,吸引外资企业落地投资,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一、政策出台背景与核心内容 2018年,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协同发布重要通知,旨在强化企业创新能力。该政策明确规定,企业委托境外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80%计入研发支出。同时,委托境外研发费用限额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优惠。这一调整填补了过往政策空白,强调境内研发为主导向,优化跨境资源整合,确保研发活动的规范性与高效性。 二、政策实施对企业的激励作用 该项减税优惠自2018年执行以来,显著降低了企业研发成本,尤其对高新技术企业形成强劲激励。例如,北京市的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通过委托海外研发中心合作,提升产品竞争力,带动产业链升级。类似地,上海市的多家外资企业反馈该政策促进其扩大研发规模,实现跨境创新协同。权威统计显示,政策实施后企业研发投入增长显著,但未具体量化数据,以避免误读。整体上,优惠机制增强企业应对国际竞争的信心,助力招商引资项目加速落地。 三、具体操作流程与企业适用条件 企业在申请减税优惠时需满足多项条件:境内研发费用必须真实合法且符合科技项目认证标准,委托境外研发活动需通过合作协议备案。主管部门强化审查机制,如深圳市的企业在申报时需提交研发费用凭证,确保税前扣除过程规范透明。此外,政策规定委托境外费用占比需严格控制在限额内,以防止资源外流。这些措施保障税收政策的公平性,维护国家创新资源安全,同时为地方政府招商引资提供制度保障。 四、政策实施成效与潜在影响 回顾自2018年执行情况,该政策已推动多个省份产业升级。例如,广东省的制造业企业利用优惠降低研发税负,加速技术引进,吸引跨国企业设立区域研发总部。长期看,此机制可能激励更多企业参与国际合作,但需防范风险如研发成本外移问题。主管部门已强化监测,确保优惠不滥用。未来应继续完善配套措施,以深化创新能力开放,服务国家科技强国战略。
2025-07-23
-
【北京招商】工行设立20亿元专项基金支持疫情防控与实体经济发展
为积极响应疫情防控需求,中国工商银行通过设立专项基金强化金融支持,带动产业链协同发展,优化招商引资环境,为疫情防控企业提供股权融资等服务,助力实体经济稳健运行。 (一)专项基金的设立背景与战略定位。2020年,面对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工银投资联合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湖北分行共同发起设立20亿元支持疫情防控专项基金。该基金作为金融支持疫情防控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市场化、专业化的股权投资方式,为防疫相关企业注入资本动力,增强企业抵御风险能力,推动防疫物资生产供应和民生保障体系建设,切实发挥国有金融机构在特殊时期的责任担当。 (二)投资方向与重点支持领域。基金聚焦疫情防控重点区域和关键领域,将资金精准投向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以及北京等重点防控地区。在产业布局上,重点覆盖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医药流通等直接服务于疫情防控的核心领域,同时延伸至与防疫工作密切相关的互联网信息技术、制造业、物流运输、环保产业、生活必需品保障等配套领域,以及防疫体系建设所需的基础设施、器材设备、污水处理等上下游产业链企业。通过支持产业链各环节企业协同发展,形成覆盖疫情防控全链条的金融支持网络。 (三)创新服务模式与流程优化。为提升基金支持效率,工行在专项基金运作中实施流程简化与模式创新。针对疫情防控企业的紧急融资需求,建立“绿色通道”,优化项目尽调、审批流程,缩短投资决策周期,确保资金快速到位。在投资方式上,根据企业实际需求灵活采用股权融资、可转债投资等多元化工具,既满足企业补充资本金的需求,又避免增加企业债务负担。同时,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的协同联动,在北京地区,基金在北京市金融局的指导下,精准对接重点疫情防控企业,形成“金融+产业”的联动支持机制。 (四)综合金融服务体系的协同发力。除专项基金的股权支持外,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充分发挥首都综合金融服务提供商的优势,为疫情防控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配套金融服务。在融资支持方面,匹配低成本的授信额度,执行优惠利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在基础金融服务方面,提供便捷的结算、理财、电子银行、银行卡等服务,保障企业日常运营资金流转效率;通过“融e购”网上商城等平台,助力防疫物资采购与民生商品供应,畅通线上销售渠道;同时,为企业提供代发工资等人力资源服务,帮助企业稳定员工队伍,保障生产连续性。 (五)金融支持疫情防控的实践成效。疫情发生以来,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在总行统筹部署下,将支持疫情防控作为首要任务,先后推出多项针对性措施。通过专项基金与综合金融服务的协同,已累计为多家生物医药研发企业、医疗器械生产厂商、物流运输公司等提供资金支持,帮助企业扩大防疫物资生产规模,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在支持企业恢复生产方面,通过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实现信贷资金快速投放,助力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这些举措不仅为疫情防控提供了坚实的金融支撑,也为实体经济的稳定发展注入了信心,充分体现了国有大行在服务国家战略、保障民生需求中的骨干作用。 作为国有商业银行,工商银行始终坚持“金融为民”的初心使命,此次20亿元支持疫情防控专项基金的设立与运作,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助力疫情防控的具体实践。通过资本赋能与综合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既解决了防疫企业的资金瓶颈,又推动了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发展,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金融力量。未来,工行将继续发挥综合化经营优势,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持续为疫情防控和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2025-07-23
-
【北京招商】银监会规范债转股实施机构行为 明确四类企业禁入范围
为规范商业银行新设债转股实施机构行为,推动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健康有序开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和招商引资,2017年相关部门印发办法,对实施机构业务范围、政策支持及退出机制作出系统规定,同时明确不得对僵尸企业等四类企业实施债转股,引导金融资源向优质实体领域倾斜。 一、界定实施机构业务边界并提供政策支持。办法明确实施机构核心业务为债转股及配套支持服务,经批准可开展多项市场化操作:包括以债转股为目的收购银行对企业债权,将债权转为股权后进行管理,对未转股债权开展重组、转让等处置;依法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发行专项金融债券用于债转股;通过债券回购、同业拆借等方式融入资金;对自有及募集资金进行合规投资管理,自有资金可开展存放同业、购买国债等固定收益类业务,募集资金需专款专用;此外还可提供与债转股相关的财务顾问和咨询服务。政策支持力度显著,业务范围覆盖债转股全流程,为市场化运作提供制度保障。 二、四类企业被排除在债转股适用范围外。为避免债转股沦为低效企业“输血”工具,办法划定明确禁区,以下四类企业不得实施债转股:一是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或被认定为僵尸企业的,此类企业缺乏生存能力,债转股无法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二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其信用状况较差,难以保障转股后股权价值;三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企业,此举旨在推动产业结构调整,避免资金流向落后产能;四是扭亏无望、缺乏核心竞争力且无发展前景的企业,确保债转股资源投向具备成长潜力的企业。 三、建立市场化股权退出机制破解转化难题。针对债转股实施中股权退出不畅的问题,办法要求实施机构提前明确退出策略和机制。对有退出预期的股权,可与相关主体协商约定退出方式,包括股权转让、企业回购、上市流通等。涉及证券发行或交易的,需严格遵守证券监管部门规定;涉及国有资产转让的,需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要求。这一机制设计为实施机构提供了清晰的退出路径,有助于提升市场参与积极性,促进债转股“投、管、退”闭环形成。 四、强化风险防控与监管协同保障规范运行。办法从资金管理、合规经营等方面提出风险防控要求:实施机构需将自有资金与募集资金分开管理,确保募集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严禁违规投向高风险领域;自有资金投资需符合安全性、流动性要求,避免盲目扩张风险。监管部门将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通过非现场监测与现场检查相结合,加强对实施机构业务开展、风险状况的跟踪评估,防范道德风险和市场风险,保障债转股在法治化、市场化轨道上健康发展,维护金融体系稳定。
2025-07-23
-
土地储备资金管理新规出台 专款专用助力招商引资
为规范土地储备行为,加强资金管理,相关部门近期出台新规,明确土地储备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及预决算管理,旨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为招商引资提供更有力的土地保障。新规细化了资金来源和使用要求,强调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确保土地储备工作高效推进。 一、土地储备资金管理全面升级 新规要求土地储备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格限定于土地征收、收购、前期开发等环节,禁止与日常经费混用。资金来源包括土地出让收入、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地方政府债券及财政批准的其他资金,确保资金链稳定。通过预决算管理,地方政府需提前规划资金使用,强化监管,避免资金闲置或挪用。 二、四大资金来源明确用途 一是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的征拆和开发费用,直接用于储备土地相关支出;二是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定向支持土地储备项目;三是地方政府债券募集资金优先用于重点区域土地储备;四是其他财政资金需经严格审批后使用。新规特别强调,征拆和开发费用必须符合国有土地出让收支管理规定,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三、分账核算杜绝资金混用 土地储备机构须将项目资金与日常经费分账管理,从制度上防范资金挪用风险。日常经费由财政另行安排,不得占用土地储备专项资金。此举有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同时降低廉政风险,为土地储备工作创造更规范的财务环境。 四、强化监管保障政策落地 新规要求地方政府建立动态监控机制,定期核查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流向透明。审计部门将加大对土地储备资金的审计力度,对违规行为严肃追责。通过制度化约束,进一步推动土地储备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为区域经济可持续增长奠定基础。 此次新规的实施,标志着土地储备资金管理进入精细化阶段,不仅提升了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也为地方招商引资提供了更坚实的政策支持,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5-07-23
-
【北京招商】保监会强化险资股票投资监管 明确单一股票持仓上限
为规范保险资金运用行为,防范金融风险,同时优化资本市场结构,监管部门近期发布新规,对保险机构股票投资实施差异化监管。该政策在招商引资与市场稳定间寻求平衡,明确要求单一股票投资占比不得超过上季末总资产的5%,权益类资产合计持仓不超30%,并分类设置一般投资、重大投资及收购行为的监管框架,旨在引导保险资金成为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定力量。 一、差异化监管框架防范激进投资风险 新规将保险机构股票投资划分为三类情形:一般股票投资、重大股票投资和上市公司收购。对于占市场主流的不涉及举牌的一般投资行为,维持现有监管尺度;涉及举牌的一般投资需在信息披露后向监管部门报告;达到重大投资标准的需事后备案;而参与上市公司收购则必须事前核准。这种分层管理机制,既避免了对正常市场交易的过度干预,又重点管控可能引发股权争夺的高风险行为。 二、设置双比例红线抑制集中度风险 政策首次以量化指标明确保险资金股票投资上限:单一上市公司股票账面余额不得超过保险机构上季末总资产的5%,所有权益类资产合计不得超过30%。该规定直接针对此前个别机构通过高杠杆举牌上市公司的激进操作,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单一标的波动对保险资金安全的影响。历史数据显示,部分中小保险机构权益类投资占比曾突破40%,新规实施后将强制其逐步调整至合规范围。 三、规范一致行动人防范监管套利 针对保险机构与非保险机构联合投资可能产生的风险传导,新规作出严格限制:禁止共同收购上市公司;开展重大股票投资时,新增部分必须使用保险机构自有资金;一般投资中出现举牌,监管部门可切断资金流向非保险一致行动人的通道。这些措施填补了以往通过通道业务规避监管的漏洞,例如曾有机构借助私募基金变相扩大持股比例的情况将得到遏制。 四、引导险资发挥市场稳定器功能 政策特别强调保险机构应成为"友好投资人",要求其主动与上市公司管理层沟通,避免短期套利行为。监管部门鼓励通过定增、协议转让等长期投资方式参与资本市场,这与近年来推动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的导向一脉相承。统计表明,保险资金持股周期普遍超过三年,新规将进一步强化其价值投资特征。 该政策的出台标志着保险资金股票投资进入精准监管阶段,通过制度设计既防范了金融风险,又为保险资金参与资本市场留下合理空间。监管部门表示,将密切跟踪市场反应,适时优化实施细则,确保政策平稳落地。
2025-07-23
有想补充的信息?点我投稿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